本网太原12月30电: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我市以老龄社会对医养结合服务的需求为重点,在科学梳理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标准,调研论证急需设立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2020年12月25日太原市卫健委、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有效满足老年人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一体化需求的健康养老模式,既能高效进行资源配置,也能有效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太原市是一座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19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5.9万,占到全市户籍人口的19.8%,高出全国1.7个百分点、高出全省3个百分点,特别是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趋势日渐明显,应对人口老龄化任重道远。2016年6月太原市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国家首批医养试点城市以来,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部门联动,打通医疗、养老服务壁垒,构建起综合医院老年康养、精神专科医院办养老、养老机构办医疗、医养联合体协作、家庭医生签约等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近70%的老年人享受到了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85%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科,91%的医疗机构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 98%的养老机构有了医疗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规范和标准,让医养结合机构更加规范有序运行、让医养结合服务更加科学精准提供,更好地为老年人健康养老保驾护航。
2018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山西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省两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安排。2019年12月17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推进会上强调,“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2020年)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9〕39号)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力争建立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
医养结合标准体系是医养结合工作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标准体系的组成单元是标准。《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共分为7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构建依据、参考文件、编制思路、标准体系结构、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共1.27万字。
该《体系》的编制思路是参照相关标准,结合太原市医养结合服务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医养结合业态、标准层级、标准类别三个维度,确定了体系的构成因素。
该《体系》分三大子体系,包括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
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包括标准化导则、术语与缩略语标准、符号与标志标准、量和单位及测量标准。
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包括环境能源标准、安全与应急标准、设施设备及用品标准、职业健康标准、信息标准、财务管理标准、人力资源标准、合同管理标准等。
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包括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控制标准、运行管理标准、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等。
太原市作为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制定和实施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将有效促进医养结合各类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助力健康太原建设,助推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提升人民高品质生活。
新闻热点
新闻爆料
图片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