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清明祭扫做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是重中之重。今年的清明节将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太原市民政局局长: 李亚江(发布相关情况)
一是疫情防控贯穿清明全过程。年前,黑龙江、河北等地突发聚焦性疫情,特别是晋中地区发现疫情病例,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一度十分严峻。经过各级努力,自2月22日后,我国连续多日实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零报告。3月18日,西安第八医院再次出现1例新冠肺炎病例。这充分说明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容不得半刻的消极懈怠。清明祭扫活动属于群众高度聚集活动,稍有不甚,极易造成疫情传染。因此,疫情防控工作将贯穿整个清明祭扫活动组织的全过程,必须从方案制定,现场组织等各个环节上充分考虑,全面安排。
二是防火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进入春季,气温加速回暖。据气象部门通报,今年春季气温较以往明显偏高,极易发生火情。水火无情,必须高度重视,掐断火源,避免悲剧发生。我市公墓多依山而建,林木茂盛,山道狭窄,大型设备行动受限,一旦出现火灾,消防救火难度极大。为此,安全预防仍然是今年清明节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有304个历史形成的集中安葬点,多处于野外,特别是大量散埋乱葬坟墓的存在,给防火安全带来很大的难度。
三是交通压力空前。去年清明,因疫情原因,全市取消清明现场祭扫活动。虽经过中元、寒衣两个节日,但今年清明期间仍有较大可能出现大规模人流高峰。除个别公墓交通条件较好外,多数公墓前的路网状况一般,大流量通行压力很大,容易出现因交通不畅带来的长时间阻塞。
四是殡葬改革压力巨大。去年1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着力补齐全省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动全省殡葬事业改革。今年清明期间,省政府将再次召开推进会,组织对殡葬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明祭扫是传承千年的传统习俗,改革土葬推行火化,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传统与现代的交锋,将成为今年清明节的一个重要话题。政策宣传将成为清明节的一个重点内容。
工作安排和部署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太原市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分别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清明节群众祭扫领导机构。我们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配合的机制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协调,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二)具体实施:清明祭扫活动从3月中下旬已陆续展开,至4月2、3、4日达到高峰,各殡葬服务机构主要祭奠场所入口摆放花篮;清明期间,启动24小时应急值守;开通“我的太原”APP网上“代客祭扫”模块服务,引导群众开展网上代祭活动;组织街头禁烧;在龙山墓园组织集体公益生态葬;成员单位配合做好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清明节祭扫情况统计上报。
(三)清明祭扫主题、目标、重点与总体要求:
1、祭扫主题:“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2、祭扫目标: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打造“平安清明”;创新清明祭扫服务内容,打造“绿色清明”;进一步规范优化殡葬服务,打造“满意清明”。
总目标:“平安、温暖、文明、和谐”。
3、祭扫重点:街头禁烧、代客祭扫、消防安全、宣传引导。
4、总体要求: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同,形成部门合力;周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
主要举措和活动
(一)倡导生态安葬。 3月15日至27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在全市征集2021年集体公益生态安葬志愿者的公告,3月31日在市龙山墓园举行集体公益生态安葬仪式。
(二)禁止街头焚烧。4月2日、3日、4日三天,在全市继续开展“街头禁烧”活动。有需求的市民到社区免费领取环保焚烧袋,并投放到社区指定地点,统一拉运进行环保焚烧。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对在市区内街道等公共场所乱焚烧行为进行劝阻教育,视情况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三)强化源头治理。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违规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予以取缔打击;市城乡管理局负责对道路两旁占道销售殡葬用品游商进行清理。
(四)创新祭扫方式。从3月中旬开始,开通“我的太原”APP网上“代客祭扫”模块服务,引导群众开展网上代祭活动,服务含“三个套餐”和“一个定制”,满足不同档次的丧主需求。继续开通“云追思”网上祭扫通道,市民可在“我的太原”APP平台创建“追思小屋”,免费在线祭扫。同时倡导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社区公祭、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祭扫方式。
(五)实施交通管制。清明期间,我市对各主要祭扫场所道路采取禁行、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已预约骨灰落葬的凭预约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行。今年回复清明祭扫公交专线。
(六)严格疫情防控。疫情虽已基本控制,但仍不可懈怠。一是把好入口关。节日期间所有进入馆园墓区的祭扫人员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一律不得进入。二是把好环境消毒关。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对殡仪馆、骨灰楼(堂)等相对密闭空间,作好通风消毒,错峰祭扫,严防人员聚集。公共卫生间、露天洗手池等场所,要提供洗手液,方便群众消杀防疫。
(七)全员下沉一线。保障一线力量,关口前置,市、区、乡(镇、街办)三级民政部门抽调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到各殡葬服务机构和社区,参与祭扫防控和街头禁烧,做好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环境保障等服务工作。
(八)广泛宣传引导。宣传部、文明办和各主要媒体清明期间加强宣传报道和正面舆论引导,倡导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引领移风易俗、节地生态、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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