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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公安交警大队走进校园上好寒假前最后一节安全课

文章来源:作者: 点击量:4008
发布时间:2019-01-12 17:48:08

 为增强广大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生命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山阴交警大队宣传民警深入校园开展寒假前最后一堂安全教育课。

在课上,宣传民警向学生们发放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手册,讲解了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常识,并提醒同学们在假期出去玩耍时,不要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严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规范骑车,要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随后,宣传民警向学生们发放了《致家长及学生的一封信》宣传单,并倡导学生们当好家长的“监督员”时刻提醒家长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民警们的安全教育活动赢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一个文明学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温馨提示:

一、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和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二、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其它交通工具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车或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准在车厢内嬉戏打闹;不准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三、乘坐摩托车要应正向骑座,并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切不可乘坐无牌无证、车况不良(破旧)、超载、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之类的安全隐患车辆。

四、在道路上驾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遇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不要突然猛拐;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五、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应该要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供稿朔州市山阴县交警大队:李利春 裴新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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