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对三起民事执行案件进行“零距离”监督见证。
据悉,申某为某工程公司运输货物,经结算,该工程公司拖欠申某运输款10万余元。申某多次讨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该公司以负责人不在、资金紧张为由躲避执行。近日,执行法官在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见证监督下,直接奔赴该工程公司,现场对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公司将被纳入“失信名单”,不仅会影响公司声誉,而且严重影响公司运营。经过执行法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该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履行,并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当天上午,在检察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另有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当场和解。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见证法院执行完毕后感慨道:“今天受邀来参与和见证法院的执行活动,很受感动。特别是在执行和解过程中,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尊重当事群众的感情,彰显了司法温情,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检察院对执行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有利于保障执行案件的公开化、有序化和规范化。宜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形成联合执行合力,促使全社会形成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河南宜阳法院: 李汉武 梅洛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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