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增玉
一辆运送料渣的货车,驾驶员因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在朔州西收费站被查处,在进一步核查处理时,驾驶员董某若有若无的一丝“酒精”气息,被民警敏锐捕获,迅速暴露了其饮酒驾驶的嫌疑,最终董某因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合并处以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6月26日上午,高速二支队十大队民警正在朔州西收费站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集中行动,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F75665的红色东风牌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是一辆运送料渣的营运货车,驾驶员董某的驾驶证缺少副页,进一步核查显示该驾驶证已被注销,遂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民警突然闻道一丝“酒气”,似有似无,怀疑其有可能酒后驾驶,只是酒精含量不高。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酒后驾驶的酒精含量标准为20mg/100ml,超出了9mg/100ml。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完,又叠加了一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真是“始料未及”。由于其驾驶的是营运货车,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最终被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刘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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