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李明玉 朱太
2019年07月16日03时26分左右,魏**(男,45岁),驾驶晋B****9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证号(1****************3),沿大同市西环路北延由火车站方向往康园方向行驶至大西街商城对面处时,与同方向何**(男,50岁)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何**受伤、两车损坏,形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魏**驾车离开现场。
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根据现场勘查、视频监控及伤者何**的提供的线索,民警通过数十日奔波调查,做了大量的细致工作,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出行路线,通过连日蹲点最终在新华街菜市场将其抓获归案。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魏**如实供述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驶离现场的事实,面对结果,魏**后悔不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交警一大队借此敬告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救护伤者,保护好现场,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切莫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惩罚。
大同交警一大队:肖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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