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广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小店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等机制。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有效降低了小店区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前羁押率和不诉率,充分彰显了刑法以谦抑性和司法的审慎、善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卓英
每起案件都可能影响他人的人生,“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是每位办案人必须严格遵守和坚持的审慎原则。小店区检察院院党组在引领刑事检察工作时,狠抓队伍建设,始终强调员额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要以“司法为民”为准则,坚持审慎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对案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负责。对依法应当从严打击的刑事犯罪,不遗余力,重拳出击。对轻微刑事案件,则要结合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将惩治犯罪和教育预防有效融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融入社会综治工作,杜绝机械办案,只追求法律效果而忽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如何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悔罪程度和接受教育的情况予以量化,成为办案人员的具体考量指标,被小店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们纳入制度探索的范围。2021年度,小店区院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相关文件制定的办法,对约50%的危险驾驶案件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确保使每个案件都取得三个效果的统一,让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得到深刻的教育,小店区院就以该类案件为切入点,研究适合小店区区情的犯罪嫌疑人考察办法,于2022年2月与公安机关充分协作配合,联合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店一大队、小店二大队共同商定了《危险驾驶案件诉前考察办法(试行)》。
小店区《危险驾驶案件诉前考察办法(试行)》,对诉前考察制度的原则、适用范围及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旨在指导司法办案人员对有意愿接受考察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接受法治教育和社会公益服务以及法治宣传的内容、时长进行客观记录,并对其主观态度并给予评价,从而作为能否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考察资料之一,随案审查。
诉前考察给犯罪嫌疑人以悔过的机会,让他们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为社会公益尽到应尽的义务,规范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作用,体现了严格执法与释放司法温度的合理平衡。小店区院仍将深入研究诉前考察机制的操作办法和适用范围。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为民执法任重道远,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在这条路上不会停息。
小店区检察院:郭秋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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