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讯:赵俞锋
清原县司法局深入贯彻“重实干 强执行 抓落实”专项行动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提高农民工群体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领导重视,积极谋划,保障农民工法援工作顺利开展。
县司法局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上实行一把手工程,多次开会研究,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要求全系统在工作中注重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畅通法律援助渠道,通过诉讼、仲裁、非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解决农民工的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助力维护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援服务农民工工作知晓率。
县司法局于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助讨血汗钱 回家过大年”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利用大集宣传、送法进企、网络媒体发布服务信息,大力拓展法援维权工作的知晓度,方便农民工快速有效地寻求到维权途径,促进形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工维权法援服务的高效性。
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降低门槛,优化流程,对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办理,尤其在春节前至“两会”期间,加班加点批办法律援助案件,并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代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注重部门联动,提高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理力度。
积极与信访局、人社局、法院、总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农民工欠薪问题在法律层面解决,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和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获得高质高效的法律援
年初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受理群体农民工讨薪案件6起119人(件),涉案金额201.5万元,收到锦旗1面,扎实的工作和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受援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清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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