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春季攻势”行动的成果,确保“二青会”期间的道路畅通,在全市开展的120天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中,5月13日10时交警八大队在109国道白马城村处查处一起非法使用假机动车检验标志及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车辆。
5月13日上午10时20分,交警八大队巡逻中队赵永成等民警在109国道白马城处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晋B577✘✘重型自卸货车形迹可疑,随对其进行盘查。通过盘查发现驾驶人孟✘驾驶的晋B577✘✘重型自卸货车使用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及保险标志可疑。经过网上查询比对,该车使用的是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非法标志及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证据确凿无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第4项第96条第2款第3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91条第2款第3款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及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交警八大队依法将驾驶人孟✘驾驶的晋B577✘✘重型自卸货车予以查扣,对非法标志予以收缴。
驾驶人孟✘将依法受到合并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0以下的处罚。
大同市交警支队八大队:刘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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