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以深入贯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登字号”改革为切入点,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调解室”模式,推行“一站式分调裁”的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司法为民服务便民“石铁版”。
一、积极推进落实河北省法院“登字号”改革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和速裁操作规程(试行)》的内容,安装调试“诉调对接系统”、“大立案系统“等软件,结合工作实际以手动登记和电脑录入“双登记”方式开展工作,对来院诉讼案件及时予以登记;适宜诉前化解的立“诉前调”字号,进行诉前化解;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按照要求设置专门程序分流员,从接受当事人诉讼材料开始进行程序分流指导。
二、加大电子诉讼平台应用,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
持续加强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缴费。制定网上立案工作制度,网上立案和现场立案分工负责,设置专人负责网上立案工作,每日登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申请网上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核,确保案件及时进入“大立案系统”进行程序分流。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在立案庭窗口向当事人发放网上立案操作流程宣传页,设置外网电脑,由专人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操作。继续引导和鼓励律师参与网上立案,并以律师群体带动当事人实现网上立案的广泛应用。在立案阶段全面推行网上送达,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全部进行网上送达,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诉讼服务平台、支付宝、网银等三种网上缴费方式,更加方便了当事人。目前95%以上的民事案件均实现了网上交费。
三、创新多元解纷模式,在保险公司广泛创建“保险纠纷调解室”
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先后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设置保险纠纷调解室,收到了良好效果。召开保险纠纷调解室联席会,为3家寿险公司、9家财险公司授牌,将“保险纠纷调解室”广泛设立在保险理赔第一线,更加方便当事人第一时间解决纠纷。当事人只需一台电脑就可以完成预约调解、网上调解、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质证、网上开庭和网上司法确认等流程,实现了调解工作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大速裁工作,打造精准、高效“速裁”工作机制
打造专业化、扁平化的速裁团队,在立案庭下设速裁组,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进行裁判,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可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立案、立即开庭、立即判决,利用智审系统当庭制作判决书、当庭送达。规范速裁程序,明确结点工作期限与案件流转期限,对于法官速裁系统中的案件有特殊情形需要转换的,必须5天之内进行流转,增强程序衔接的协同性,力求速裁案件70%实现当天立结,防止久调不决、速裁拖延。今年以来,速裁组结案467件,平均审限仅4.3天。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李 立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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