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惠建)
2020年4月12日,曲沃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网络转移资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4月12日,曲沃县公安局民警在曲沃县某宾馆包房内查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冯某强、刘某、卓某、许某某四人,当场查获作案手机30余部,高效能充电器2台,充电数据线多根。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强、刘某、卓某、许某某四人自2020年3月29日以来,按照其上线林某成、高某某(在逃)的要求,采取将多个支付宝账户收款二维码放在违法网站平台上,接收转入资金并将资金按照要求转账到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或银行卡账户中的手段掩饰、隐瞒电信诈骗犯罪所得300多万元。4月13日,曲沃县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成抓获。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了让您和家人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曲沃县公安局温馨提示:
1、刷单就是诈骗(网上兼职、购物充值返利等活动都是诈骗)。
2、网上投资理财就是一场空,最终血本无归。
3、网上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的(包装费、流水费、手续费),100%都是诈骗。
4、网上购物、客服打电话说要退款的都是诈骗。
5、亲朋好友用QQ或微信等通讯软件发信息要求汇款,一定要电话或者视频核实。
6、领导用微信、QQ等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见面核实。
7、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交资料费、二维码,或者向您借钱的都是诈骗。
8、非官方网站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都是诈骗。
9、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拉您入群,让您下载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博彩、赌博的都是诈骗。
10、冒充公检法要求汇款或者让您转入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转载自:曲沃公安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