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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台落户新政让市民享受户籍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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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7 17:22:01


“多亏了公安局出台这样的好政策,让我拿着毕业证书就能落户了,解决了我落户的大难题。”家住民生尚都小区的小于拿着刚刚办好的哈市户口,激动地说。

记者现场了解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最近推出多项户籍新举措,小于的情况符合最新出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也成了享受此次“户籍红利”的哈市第一人。

7月5日,小于来到道里公安分局丽江路派出所咨询外地落户政策,因为民生尚都小区多为回迁安置房,只有一份回迁协议,没有购房合同发票等手续,一直不符合外地落户条件。因此,已经在哈市工作三年的她,迟迟无法办理哈市社保等手续。

丽江路派出所户籍员了解情况后,得知小于持有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符合最新出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于是让她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准备了相关落户材料,当天就为其办好了哈尔滨户口。

据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台了《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二十三条》,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其中户政部门立足岗位,从便民利民服务角度出发,推出多项新举措。

从整合内部审批流程入手,户政部门大力压缩精简办事环节。针对居民申请变更或更正出生日期、民族、重复人口注销等三项户籍办理业务的办理时限,由原来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努力做到“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

为响应政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户政部门进一步放宽落户就业政策,从今年7月2日起,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可办理哈市户籍。

同时,户政部门还取消了哈市户籍人员父母投奔子女落户年龄限制;对夫妻双军人家庭、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勇敢市民、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新冠肺炎疫情援鄂医护人员、在哈投资经商人员的直系兄弟姐妹可随其在9城区办理落户。(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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