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我市对防汛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从防汛抗洪最不利情况着手,最大限度降低洪涝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切实把各个环节的防汛责任逐项分级落实到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坚决杜绝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防汛安全事件的发生。
突出做好城市城镇排涝处置,提前落实城市城镇低洼区域、易积水路段和城市在建工程的应急排水措施,雨前预置排涝抢险队伍,雨中及时疏通河道、排退水管(涵)渠道,强化管网、泵站、涵闸的管理和调度,确保城市行洪排涝畅通。突出做好超标洪水防御,针对我市河流防御特点,特别是县(市)农村段河道防洪标准相对较低、洪水涨势猛的特点,加强对重点河段、重点堤段、险工险段的巡查防守,尽快编制完善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落实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突出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强化监测预警,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充分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加强易险区域的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加大避险自救宣传培训,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转移避险。
严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河道、小水库(塘坝)、淤地坝、缓洪(调蓄)池、排退水设施等各类防洪排涝设施、低洼易积水街区、山洪地质灾害易险区及各类矿山企业、尾矿库和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易险区域、人员密集区域的巡查排险,全面消除风险隐患。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对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密切监测雨情水情,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有效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灾情及时报告、归口逐级报告制度,做到信息早报告、问题早处置。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好各部门各单位在防汛减灾、应急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级各类防汛应急预案,明确抢险物资储备调运、受灾人员转移避险和救灾救助方案,落实抗洪抢险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够及时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抢险队伍和物资第一时间调用。(陈剑)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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