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惠建)
2020年10月10日,临汾市公安局“断卡”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后,曲沃县公安局迅速展开“断卡”行动,以上级转发已涉嫌电信诈骗犯罪的银行卡、电话卡为重点,严厉打击出租、出售、出借以及收买银行账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的犯罪行为。经过反电诈专班民警的不懈努力,于10月17日、10月18日连续抓获两名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为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开好头、起好步!
经查:2020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为他人出售手机卡、银行卡、U盾三件套共4套,非法获利1600元,其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多起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额巨大。
2020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U盾三件套交给他人使用,其银行卡被用于多起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额巨大。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某、许某某以被我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曲沃公安提醒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银行部门相关规定,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曲沃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切莫因小失大,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或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而招来牢狱之灾。也敦促已涉嫌犯罪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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