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小店区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 实 施 办 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6〕6号)等国家、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小店区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原则 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对学位供给紧张的片区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免试就近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学校服务片区范围。按照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确保应招尽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加大对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学校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对该项政策进行宣传告知,帮助周边居民及时了解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办法落地落实。从2021年9月开始,逐年对小学一年级新生进行户籍及房产摸底,建立学生户籍房产信息登记库,并告知家长该房产地址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逐年对同一房产地址连续六年进行对比,同时确定该房产地址新登记入学儿童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实施房产地址“学位限定”的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小店区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第二、三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五)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全面实施均衡编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均衡编班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小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人对属地内各学校均衡编班工作进行督查。 (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深化“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持续推进太原市义务教育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出生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适龄儿童入学从信息登记到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政策咨询点,坚持“首问负责”原则,为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及时解答疑问,畅通招生信息渠道,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二、工作体制 2026年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均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须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本区满一年的《居住证》(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6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④《出生医学证明》。 (四)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在小店区入学。须提供:①父母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⑤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关于建档立卡的证明。 四、报名登记 2026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安排详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6〕26号)。 五、学区划分 (一)划分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区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小学)划分学区范围,并予公布。 (二)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可根据本地区2026年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对学区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三)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得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四)征求意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小学召开小学学区划分调整征求意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公布。区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小店发布”微信公众号、“小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六、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一)“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为: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这里的直系亲属指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二)县域内“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三)跨县域“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所有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五)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统一安排、分步进行、确保入学”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根据现住址(以太原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中“房屋地址”为准)到对口学校入学,不得择校。因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流动性较强,超过招生计划时,此区域内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局或中心校、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在六城区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入学的,参照县域内“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 (七)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2.关爱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学区对应小学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入学就读,不能入校就读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区对应小学或由小店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入学就读。 4.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层东侧基础教育工作组登记,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外籍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层东侧基础教育工作组登记,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6.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小店区建成区人口密集、流动性大,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小店街道中心校、平阳路街道中心校、黄陵街道中心校、西温庄乡中心校、龙城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唐槐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数量较多,由各中心校和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具体组织信息审核并统筹安排入学。 2.如报名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人数较多,超过学校实际接收能力,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当相近几所学校生源不均时,区教育体育局可从实际出发,对该区域内学生进行适当调剂。 (九)学区一律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公共缓冲区,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在2026年小学入学工作开始前,按照全市的统一时间和要求,小店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小店发布”微信公众号、“小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小学校在学校门口、社区通过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办法。各学校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附近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安排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二)入学登记 2026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9日8:00—7月13日18:00。具体办法详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6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6〕26号)。 (三)入学审核 各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结束后,选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先完成线上信息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相关学校将适时向登记注册人发放入学录取通知;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须先行完成报名资格线上核验。凡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若需线下现场核验佐证材料,无需到校排队取号,待接收现场审核预约通知后,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预约时段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核验手续。 (四)资格审查 入学审核期间,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人员,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本学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区教育体育局抽调基教、纪检、督导等相关人员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通知入学 各小学校要按照统一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2026年小店区民办小学招生和公办小学入学工作实行同步招生原则。 (二)2026年全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按市域占比统筹确定的总体招生规模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三)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6〕27号)文件要求,各民办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各民办小学校应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包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四)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五)民办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区教育体育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店区户籍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九、其他工作 (一)均衡编班 2026年8月26日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二)注册学籍 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学校招生,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 (三)随班就读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四)特殊教育 小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招生与本区其他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十、工作要求 (一)巩固阳光招生成果。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对照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逐项认真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拓宽专项行动覆盖范围。认真研究制定小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助力太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加强招生工作内部统筹,推动基础教育管理、民办学校监管、校外培训治理、政策宣传解读等各项工作协调联动,从严抓好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监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查处、虚假招生宣传核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健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招生工作统筹机制。 (三)筑牢控辍保学防线。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县一案”“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控辍保学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应入尽入。 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招生结束后,对未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疑似辍学处理。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通过过程性记录有效遏制借读现象,切实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教育生态。 (五)严明招生入学纪律。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严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20条负面清单红线。小店区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属地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管,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作用,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学校虚假宣传。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将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入学条件、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公布专门的招生入学咨询热线及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畅通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七)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小店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区教育体育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对于攻击抹黑教育政策、影响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处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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