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讯:徐崇广
2020年3月25日17时18分,驾驶人王*臣,58年出生,使用过期未降级的驾驶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大货车,在109国道411公里处被大同交警八大队正在道路巡查的民警依法查获。
大同交警八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2项,第16条第4项,第104条第2项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89条第2款,第91条第3款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及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对驾驶人王*臣给予合并罚款6000元,记24分和扣留驾驶证的处罚。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复工复产提供一个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大同交警八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驾驶,依法行使,维护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平安。
大同交警八大队:刘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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