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琼)近年来,湟中县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清洁西宁·秀美湟中”品牌建设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多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全民健康幸福指数。
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列入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权重乡镇占3分,机关单位占2分。县财政投入80万元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鲁沙尔、上新庄镇城镇管理权限顺利移交,聘用207名城管队员、300名保洁员组建了乡镇城管中队、保洁队;全面落实“河湖长制”,486名河湖长全部履职,不定期对县域河道、水库等进行巡查,及时解决排污问题;实行周五“创卫日”、每月29日“建卫日”制度,清除卫生死角40余处,垃圾14.7吨,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整合各类项目资源,集中实施市政建设、污水管网改造、环境卫生整治、饮用水改善等重点项目,投入资金达3.5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投资900万元新建城乡公共厕所85座、改造农户厕所2133座;投资2402万元实施47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惠及农户1.5万户、6.49万人;多巴片区截污纳管工程建成投用,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完工运行,污水处理率达87.8%;鲁沙尔、多巴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投用,重点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投资近2亿元实施石惠沟河等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湟水河黑嘴桥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投资7243万元改造“煤改气”167蒸吨,有效降低了二氧化硫、烟尘等有害气体排放量,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4.5%。
以景区、国省道沿线、学校、背街小巷、农村房前屋后等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整治行动(活动)70余次,清运垃圾180余吨,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7500余处,清理“牛皮癣”8万余处;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户外广告,拆除破损、违规设置广告牌匾80余块,责令整改隐患240余家。投资370万元购置垃圾清扫、喷雾等车辆5台,提升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机扫率达60%。通过常态化整治和创建行动,推动形成了长效机制,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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