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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置临时性烟花爆竹经营点62处(朝阳日报)

文章来源:(朝阳日报)作者:(朝阳日报) 点击量:4005
发布时间:2019-01-29 06:08:56

本报讯 (记者 赵金华)为加强城市管理,确保烟花爆竹临时性摊点的安全、规范、有序经营,我市在市区北大街北段、黄河路西段、爱民路、五一街与新华路交会处等非人群密集区,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62处。

据了解,经营烟花爆竹必须证件齐全,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临时占道许可证。为此,我市要求经营者实行定点经营,不得移位,不得流动销售,不得一证多摊。必须在安全棚内经营,不得扩大摊位,安全棚外不得设摊,不得堆放多余货品及杂物,保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摊位周边不得燃放、试放烟花爆竹。经营时间为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其间,双塔区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以及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无证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经营业户,将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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